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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听课制度及启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7   浏览次数: 451

 

关于落实听课制度及启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客观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状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听课制度(修订)》郑轻院教[2016]12号,请各单位本学期继续加强落实学校听课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完成相应听课任务量。为科学做好听课情况的收集、统计、分析,学校从本学期开始启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方法如下:

一、登录地址

1.网址登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tpk.zzuli.edu.cn:8080/tpk/login.jsp

2.手机登录:关注郑州轻工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微服务当中找到听课评议,点击进入。

3.教学评估中心链接登录:点击右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入。如下图所示:

  

二、登录账号

1.登录账号、密码为工号,登录后请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2.登陆后,可在右上角下拉菜单中修改登录密码。

三、系统使用

1.选择课程

点击“质量中心”→听课评价-教师→“待听评课”→“筛选听评课”,或质量中心→“筛选听评课”,设置学院/授课教师姓名等条件,点击“开始筛选”,右侧显示筛选结果,勾选目标课程,点击加入待听课列表即选择听课课程。

点击加入待听课列表后,界面自动返回“待听评课”窗口,勾选目标课程→点击评价→选择周次节次→点击确定。

   

 

 

 

 

 

2.录入评价内容

3.管理听课记录

“质量中心”→“我评价的课程”中可查看自己的评课记录。

“质量中心”→“跟踪对象”中可查→看跟踪对象进展。

4.查看个人被听课记录

“质量中心”→“我的课程”中可查看自己被听课意见建议。

四、听课任务要求

1.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各二级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2.校级教学督导听课每人每周平均不少于1学时;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督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3.教师同行之间设立互听制度,每学期参与听课教师人数不少于任课教师总数的1/3,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具体听课办法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制定。

4.任课教师作为管理干部或教学督导人员完成听课任务后,不再重复执行其他身份听课任务。

5.各方听课人员应重点关注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兼职教师、听课评议和学生评教分数较低的教师,通过跟踪评价,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其他

1.系统启用后,请各单位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听课制度(修订)》(郑轻院教[2016]12号)要求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同时将相关内容录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2.由于校内课表不统一,部分多人上课、实验课、艺术设计学院部分课程等暂时不在系统中,此类未在系统中的课程评价,仅需填写《听课记录本》,暂不录入系统。

3.系统将逐步开放管理功能,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可查看本单位教师听课与被听课情况等信息,为改进教学提供参考。

4.《听课记录本》同时使用,作为纸质资料留存。

5.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谷歌、火狐浏览器。如遇到360安全浏览器不能正常显示,请把360浏览器设置为极速模式。

6.各单位在使用系统中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或进入QQ群(群号343120564及时咨询。

联系人:张艳萍电话:63556873

           

                                                          

教学评估中心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