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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05   浏览次数: 696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办高〔2017810号)(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学校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展示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依照教育厅通知,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七个方面。报告要充分展现学校本科教育的理念、举措与成果,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

二、任务分工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共分为两大部分内容: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和附表数据,根据文件要求和内容分析,教学评估中心将报告和数据所涉及的单位进行了任务分解。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工)》(见附件2),完成本部门负责的分项报告的撰写工作;同时,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附表数据任务分工》(见附件3、附件4),做好本部门负责数据的核实、统计工作,准确提供相关数据。

三、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和数据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质量报告撰写、支撑数据和附表数据的上报工作。同时加入QQ群(473605294),以便于工作交流。

2.各相关单位撰写分项报告时,可依据附件1中普通高等学校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和学校实际调整分工所列内容,同时要对往年的文字描述等内容做适当的调整。

3.各相关单位统计数据时要考虑到统计口径的异同,保持数据的统一和准确,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到2016年年底;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应按照学年度计算,为2016—2017学年;部分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等指标)按时点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930日。

4.因报告撰写、数据统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希望各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71214日上午12:00之前将分项报告、支撑数据和附表数据电子版发jxpgzx@zzuli.edu.cn

联系电话:63556687,联系人:黄莉伟。




      附件1:教办高〔2017〕810 号  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知.doc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工).doc

      附件3: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任务分工).doc

      附件4: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表数据(任务分工).docx


  


                 教学评估中心

                                                           20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