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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继续加强落实学校听课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18   浏览次数: 644

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客观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状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听课制度(修订)》,请各单位本学期继续加强落实学校听课制度,同时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系统的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2018第二学期听课情况

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统计,2017-2018第二学期听课完成情况如下:

1.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完成情况、二级督导完成情况、教师同行完成情况综合统计,总完成度在100%以上的二级教学单位有: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政法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软件学院。

2.职能部门

听课任务完成较好的职能部门有: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学报、图书馆、纪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团委。

二、继续落实听课制度并录入系统

1. 请各单位听课人员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听课制度(修订)》中听课任务量要求,认真执行学校听课制度。

2. 听课时请携带听课记录本,如实客观填写听课记录本中的“听课评议表”,并及时录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网址:http://tpk.zzuli.edu.cn:8080/tpk/login.jsp

3. 本学期听课情况是学校2018年教育部审核评估重要考察数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4. 目前多人上课、部分实验课、外聘教师课表等不在系统中,听课结果暂不能录入系统中。

三、听课任务要求

1. 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各二级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2. 校级教学督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学时,跟踪听课不少于4学时;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督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跟踪听课不少于2学时。

3. 教师同行之间设立互听制度,每学期参与听课教师人数不少于任课教师总数的1/3,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具体听课办法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制定。

4. 教师作为管理干部或教学督导人员完成听课任务后,不再重复执行其他身份听课任务。

5. 各方听课人员应重点关注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兼职教师、听课评议和学生评教分数较低的教师,通过跟踪评价,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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